企业帮扶:惠企政策"驱寒" 茶陵设立2000万元工业企业发展专项
| 招商动态 |2016-11-25
这一周,气温遽降,天寒地冻。然而11月24日,茶陵县出台了《茶陵县促进工业企业发展十条》(下简称“十条”),这无疑是个重大利好,给在隆冬中踉跄而行的企业送来了暖衣,帮企业“驱寒”。这是继“贷款贴息”之后,茶陵县推出的又一个支持工业发展的惠企政策。
本着“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”的发展理念,落实“中国制造2025”,推动企业转型升级,在“三去一降一补”上出实招,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,助推企业发展。茶陵县经科局根据该县工业企业实情,几经努力,制定出“十条”。“十条”经县政府常务会、县委常委会多次讨论通过,茶陵县每年设立2000万元促进工业企业发展专项,包含“四降、四支持、两鼓励”,提出降低中介收费、降低企业水电气、用地、用工成本,支持企业技改投资、引进人才提高创新能力、开拓市场、上市融资,鼓励名企来茶投资、发展“互联网+”等举措。
降低用地成本。推行工业用地“长期租赁、先租后让、租让结合”的供应方式及“弹性土地出让年限”的供地政策。对拟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,出让价款在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50%,剩余50%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一年内缴清。
降低用工成本。企业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在原有基础上下降13%左右。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纳部分由2%降至1.3%,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且不欠缴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,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%给予稳岗补贴。
降低水电气成本。新上工业项目电力工程设计费在国家计费标准基础上优惠20%;电力客户接入电网带电作业费在市物价部门确定标准的基础上优惠20%,免收保护定值计算费;对报装容量在50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项目,经论证确需建设电力专线的,免收县级行政规费;大力推行电力直接交易,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争取直购电政策。
据茶陵县经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出台“十条”,旨在通过财政放水“养鱼”,重点扶持和发展工业先进制造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的科技型企业、新兴业态。有利于招商引资,有助于引导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,加速供给侧改革步伐,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,提高工业支撑力。